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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辉:咸宁市通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续辉

  续辉,女,1963年7月出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咸宁市通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近五年,她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政法系统好干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5项全国性表彰。获得“荆楚楷模”等省级表彰10项,市、县级表彰不胜枚举。记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承办的多个案例连续4年入选全省十大维权案件。2015年9月,受邀参加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观礼活动。2016年底,续辉当选为中共咸宁市市委委员。2017年6月29日闭幕的省党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续辉全票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2018年荣登“中国好人”榜。2019年被司法部授予“新时代法援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

  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续辉二十年如一日,不忘初心,以带病之躯为公平正义呐喊;恪尽职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使法律援助成为通城县依法行政的亮点之一;家喻户晓,获得了无数群众的“点赞”。

  她以二十年的坚守、奉献和艰苦努力,使法律援助走进了通城县各个阶层和不同群体;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学校、看守所、军营等地建立了21个维权工作站,包括通城籍外出务工人员密集的珠三角深圳工作站和长三角义乌工作站;在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设高标准续辉律师工作室。她接待过成千上万的群众,每位群众都是带着满意和感激而归,不仅如此,二十年来,她以微薄的个人收入资助过数百位当事群众,中央、省、市级媒体均在显著版面进行过报道。

  在续辉的示范下,如今通城县法律援助实现了全社会覆盖、全天候受理、全过程服务。她所领导的法律援助中心,跻身“全国法援检查先进机构”“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行列,并多次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优秀维权示范岗”、“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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