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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香平: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赵香平

  赵香平,女,1972年11月出生,1995年大学毕业,1996年到荆门市东宝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庭、民一庭工作,2016年遴选为员额法官。现任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赵香平多次被市、区两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2015年被湖北省委宣传部评为“荆楚楷模”,2015年4月被湖北省高院评为“最美基层法官”,2016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7年4月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20年1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0年来,赵香平审判大小案件近3000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违纪违法,无一信访,被双方当事人称之为“最公正法官”,这一切成绩的背后都与她的真心密不可分。

  2013年1月18日,在承办的张师傅起诉饶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张师傅3年未要回饶某欠下的3.1万元工资,更为被动的是张师傅连饶某具体身份、住址也不清楚,仅有一张欠条。此类情况,起诉、开庭文书本可以通过公告送达,但这一方式不仅耗时长,还很难找到饶某,断案执行到位更无从谈起。其实,找不找得到人,断了案能不能执行到位,这些本与赵香平没多大关系。但赵香平不这么想,遇到此类情况,她往往“剑走偏风”,弃“简”从“繁”。她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和张某的申请,依法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在庭审前深入5个社区居委会走访,查清饶某住址、身份证信息,并通过查询多个银行,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充分保障了审判后的执行到位。随后,赵香平开庭、宣判、先予执行,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拿到工资款的张师傅感慨万千:“我要了3年的工资,你只用了7天,真神了!”

  作为立案庭庭长和支部书记,在处理好庭室事务和支部事务外,她的办案量持续三年在全院名列前茅,其中2017年办理结案各类民事案件293件,结案率91%;2018年办理结案各类民事诉讼案件275件,结案率91.06%。她所在的民一庭在仅有3名员额法官和2名院领导办案的情况下,每年结案数量仍占到了全院结案数的1/5。

  在庭室中,她凡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的情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法庭干警扬正气、树新风,是领导公认的好干部、同事的好榜样、群众心中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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