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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宇: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张明宇

  张明宇,男,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在各类重大刑事案件中,经常会有因监护人问题留下无人抚养的孩子,这些儿童被称为“事实孤儿”。为了救助“事实孤儿”,张明宇多方奔走。他还联系民政部门,最终促成了“检民”协作联合救助机制,目前已救助20余名孤儿。张明宇被评为“龙江好人”。

  发现问题 走访调查

  2020年,张明宇在办理一起案件时,犯罪嫌疑人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泣不成声,他哭着求张明宇,“我的3个孩子最大的7岁,最小的才17个月。孩子妈妈在北京服刑,我现在也出不去了,求你救救我的孩子们,别让他们走错误的道路。”事后,张明宇去看望了寄养在奶奶家的3个孩子,长女期盼着走入校园,老人身体不好常年吃药,没有经济来源,一家老小的生活状况令人担忧。

  这起案件引发了张明宇的深思,也许过往很多案件都存在“事实孤儿”。他对2017年以来大庆市检察院办理的所有重罪案件详细排查,发现16名儿童因父母犯罪或被害,处于无父母抚养状态。张明宇随后通过电话或走访的方式,挨家挨户联系沟通,了解孩子状况。

  积极沟通 开展协作

  张明宇认为检察机关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刑事案件信息,民政部门有实施救助的本职义务,如果双方联手打破“信息壁垒”,“事实孤儿”就可以得到及时的救助。于是,他第一时间与大庆市民政局取得联系,一个“检民”协作联合救助机制雏形诞生了。大庆市人民检察院与大庆市民政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通报及合作救助机制的意见》。文件实现了“检民”合作救助机制的常态化运行,按照机制政策,“事实孤儿”每人每月可领取1500元左右的救助金,一直到孩子年满18岁或其父母出狱。张明宇作为“事实孤儿”救助的发起人和倡导人,坚持跟踪保障该机制的贯彻落实,努力确保因刑事犯罪导致“事实孤儿”的救助“一个不落下,一天不耽误”。

  多方奔走 爱心救助

  引发张明宇对“事实孤儿”关注的3名儿童已得到了救助。3个孩子母亲是北京籍,其母在北京市某监狱服刑,落户难度极大。通过张明宇与国家最高检察院的积极沟通,在检察日报、黑龙江日报和大庆市地方媒体等多家媒体的宣传报道下,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共同关怀帮助下,3个孩子已于2021年11月落户北京市大兴区。在当地民政部门协调帮助下,3个孩子的医保、入学、入托都已全部解决,每个孩子每月可以领取到2200元的救助款。

  截至2021年末,在张明宇的积极奔走协调下,“检民”协作救助机制已联合救助21名“事实孤儿”,其中大庆市本地户籍的15名儿童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其余“事实孤儿”也正在救助程序办理中或转到户籍所在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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