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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志岭: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

刁志岭

  刁志岭,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2月8日上午,56岁的刁志岭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时突发心梗晕倒,手握案卷,溘然离世。35年来,他把青春热血献给了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和办事群众,其经手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起上访缠诉案。202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批示“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刁志岭法官的先进事迹”。4月11日,省委书记郑栅洁批示“是全省政法战线的先进典型、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向刁志岭同志学习”。刁志岭同志生前曾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被追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被评为省“优秀共产党员”、亳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亳州好人”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长安网、“民主与法制”网、安徽新闻联播等报道。

  不愿“躺平”工作到最后一刻

  在全国模范法官魏晶晶牺牲一周年之际,又传来一个不幸的消息,利辛县人民法院法官刁志岭倒在了立案窗口。2021年12月8日上午10时,利辛县居民杨某为家事纠纷到利辛法院申请立案,将诉讼材料递给坐在1号窗口负责立案登记审查工作的刁志岭。刁志岭微笑着接过材料,仔细看起来,突然头一仰,倒在了椅子上。在利辛法院工作了35年的刁志岭永远离开了他热爱一生的工作岗位。

  2021年初,利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先后有两名同志骨折休病假,迫切需要1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来负责立案登记审查工作,立案庭庭长邵军首先想到了业务能力突出的刁志岭。“组织让我干我就干,必须把组织上安排的工作干好”。就这样,已经56岁,在基层法院完全可以“躺平”的刁志岭第二天就到诉讼服务大厅1号窗口上班了。同事评价他“业务精通,待人态度随和,对当事人热情”,是年轻人学习的榜样,更是立案窗口的“定海神针”。他到窗口后,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变少了。立案窗口的工作强度高、事情繁琐,刁志岭全身心扑在工作上,一日三餐吃在食堂,完全没把“心肺功能弱,不能劳累”的医嘱当回事,10个月时间,他审查了3700多件民商事案件。

  心系百姓维护公平正义

  2021年12月10日早上,得知刁志岭去世的消息,利辛县城居民刘勤,扔下没做完的早饭,骑着电瓶车,七拐八拐找到单位的老旧家属院,对着刁志岭的遗像三鞠躬,忍不住放声恸哭。“听说刁法官突然走了,我一定要来送送他。”1996年,刘勤的丈夫筹集了20万元,借给利辛县皮革制品厂。借款到期后,皮革厂仅归还了5万元,任凭怎么催要就是不还钱。1998年4月,刘勤的丈夫将皮革厂告上法院,气急之下人还病倒在床,刘勤只好自己打官司。她曾想送几瓶酒去刁志岭家,刁志岭却根本不让她进门,并告诉她:“你这样做是不信任法院,你要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单位盖章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判决皮革厂归还原告本金、利息等23万元。“刁志岭没喝过我家一口水,一个月就判了,他是利辛最好的法官。”刘勤说道。

  “刁法官是个公正的好法官,他让我对利辛法官乃至安徽的法官都有好感。”说这句话的是山东聊城人陈超。2020年2月初,他通过中间人以21.6万元的价格从利辛居民陆某处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车款。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陈超无法到利辛办理过户手续。谁知,陆某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其名下的小轿车被利辛法院查封。陈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后,刁志岭依法判决支持了陈超的诉请,“判决有理有据,不仅我服,被告也服。”

  情系民生全力服务大局

  从2005年1月至2016年2月的11年,刁志岭担任利辛法院民三庭庭长,该庭主要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及企业破产案件。2006年3月,利辛县两个国有企业先后向法院申请破产。两家企业共牵涉到250余名下岗职工的安置。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使职工合法权益最大化,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刁志岭主动承办这两起破产案件。他组织全庭干警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深入破产企业了解职工的想法和要求,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在刁志岭的努力下,财政、劳动、土地、工商、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破产清算组,专门负责破产企业的管理、变卖和分配等事宜。两起破产清算案件均在5个月内高效审结,共追回非法转让资产200万余元,为208名职工兑现工资、养老保险金近800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论民间借贷案件标的额大小,刁庭长都十分仔细严谨,有一件标的额只有4000元的小案,是21年前发生的借款,他没有因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诉讼请求,而是耐心调解,化解了纠纷,原告主动撤诉。”书记员王小宇说。

  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

  刁志岭担任民三庭庭长期间,民三庭因为破产审判等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更让同事们称道的是,在刁志岭的培养和带领下,民三庭培养出了4位庭长和多位副庭长。院里干警都说民三庭是庭长培养基地。细微之处见人品,刁志岭1986年考进法院,当了7年半书记员,他手写的庭审笔录是样板,卷宗整理得就像刀切的一般。刁志岭经常说,法官的职业就是办案,案件审判质量的好坏取决于法官的业务水平。刁志岭制定的工作目标,细化到每季度、每月、每周,通过月初调度、月中督促、月末完善,结案率稳步提升。在他的带领下,民三庭率先推行审限警示制度。刁志岭自己潜心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经常带领全庭干警学习新的法律知识,组织讨论疑难案件,集思广益,以案学法,提高法律适用的能力和审判质量。利辛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原民三庭副庭长李美萍评价他“渊博的法律知识、精通的业务能力、善良的道德品质、温和可亲的性格,让大家信服、钦佩。”

  刁志岭先后办理了1000余件民商事案件,从没有当事人反映他办案不公,也没有发生信访事件。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35年,将生命献给了审判事业。他把真干作为本分,把实干作为责任,把苦干作为追求,一辈子做好一件事,就是做一个忠诚履职尽责、守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无愧于人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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