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超,女,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十年来,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净化未成年人成年环境等方面成绩突出,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帮助8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0名未成年人重新就业。先后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省、市三八红旗手,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等荣誉。
荣获“2021年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24年首都劳动奖章 2023年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2022年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3年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3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 第2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4年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