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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艳:明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郑艳,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福建省明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三明市十大满意行业服务先进个人、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三明市三八红旗手、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

  用心用情,为民服务办好小事赢得“大满意”

  1996年,19岁的郑艳选择了人民警察的职业,入警后的第一个岗位是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为更快适应工作需求,她积极钻研户籍政策,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前辈求教,政策文件、户政手册、档案资料时刻摆放在办公桌面上。凭借勤奋好学的特质和工作实践积累的经验,郑艳很快成为明溪县公安局户政业务的行家里手。

  户政管理工作没有侦查破案那份轰轰烈烈,但却和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02年8月,她因业务能力强,被调至了治安管理大队,主抓全县的户籍业务工作。从“台前”来到了“幕后”,变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工作内容和为民服务的热情,她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困难的态度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认可和支持。

  明溪县的村民杨大姐在上世纪80年代从湖南来到明溪县,由于历史原因,她成了“黑户”。多年后,虽然她在明溪组建了家庭,但没有户口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这些年,杨大姐往返湖南老家多次还是无法解决户口问题后,2007年她找到了郑艳,问明情况后,郑艳主动联系湖南警方,帮助杨女士收集资料,指导派出所为杨女士重新申报了户口。

  郑艳在户政岗位上一干就是19年,期间她经办和审批户籍业务12000余件,创新完善了户政办事、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50余项,全县户政业务办理保持群众“零投诉”,特别是在主抓户政业务工作期间,实现全县户籍窗口业务办理零投诉。

  有勇有谋,维护治安尽显“巾帼不让须眉”

  2015年4月,郑艳被任命为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她带领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参与侦办,并破获恶势力团伙案件1起;她积极整治各类治安乱象,查处“黄赌”行政案件600余起、各类食药品刑事犯罪案件20余起。

  2018年10月,郑艳在工作中掌握一条非法屠宰生猪的重要线索,经逐级上报,该案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期间,郑艳多次乔装深入屠宰窝点和周边进行侦查,多个通宵不眠,在掌握涉案人员作案规律和生猪销售网络后,她组织收网,成功打掉一个非法屠宰、销售未经检疫生猪的犯罪团伙。

  郑艳主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安防建设薄弱,案件易发的问题,通过深入研究,提出在城区推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建设完成15个智慧安防小区。同时,她还牵头组建全县首支“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带领“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开展防范宣传、入户访查、治安巡逻、护学岗、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夯实了群防群治基础。

  2016年1月,一位女子站在明溪县某大楼顶楼护栏外,哭嚎着要跳楼轻生。恰好途经楼下的郑艳立即上楼,倾听对方需求,安抚对方情绪,趁该女子不备时,郑艳冲过去一把抱住了该女子,全力往回拉,和她一同倒在了护栏内的安全区域。

  无惧无畏,疫情当前彰显人民警察的担当本色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郑艳临危受命,担任县公安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她带领参与一线交通查验点执勤的同时,带领民警全面摸排查控人员和车辆,组织警力深入酒店、娱乐场所、超市、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防疫措施。

  为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工作,她迅速组织技术力量,为海外侨胞提供防疫政策、贴心服务的同时,认真做好入境人员信息核查工作,还开展心理疏导、疫情防控宣传、咨询答复,帮助解决海外侨胞困难。

  青春无悔,誓言无声。郑艳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默默坚守,用责任和担当诠释了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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