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连,湖南省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省消费者委员会第二、三届常务委员。
无论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担任副主任、还是在省人大法工委担任副主任、兼任省消费者委员会常务委员,他都始终致力于组织参与《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起草的调研、修改等工作,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化进程作出了突出贡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1997年6月4日提请省人大八届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我省第一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当时全国出台最早的地方性法规之一。该条例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4年12月26日,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3·15荣誉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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