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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光:孟村回族自治县代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明光,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退伍,2016年5月担任辛店镇代林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1月当选为十三届县政协委员。2017年以来,朱明光同志被县政协授予“全县优秀政协委员”称号,代林村党支部被沧州市委组织授予“沧州市农村优秀党支部”称号,代林村文化广场被沧州市人民政府、沧州市武装部授予“沧州市国防教育基地”称号。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任职以来,该同志坚持自觉、系统地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政协委员的各类培训和活动。通过学习,增强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熟悉履职程序,明确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增强全局意识,提高了编写提案、意见和建议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中心大局,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该同志始终把政协委员作为一份责任、一项荣誉,牢记政协委员职责,注重收集社情民意,提出提案和建议,积极参加政协委员活动,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他提交的“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对策与建议”、“美丽乡村建设中应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三、做好本职工作,打造幸福美丽村庄

  朱明光同志作为代林村党支部书记,始终坚持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幸福美丽乡村作为中心任务,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倾力推进。一是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充分利用“三议一行一监督”运行机制,广泛听取村“两委”、村民代表意见建议,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同时通过公示栏及时公布贫户评选、村级财务、项目建设等重大村级事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余万,完成代林村3号大坑整治;整修村内道路1.2万平米,种植绿化1800余株,增添垃圾箱6个,进一步改善全村居住环境。三是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投资10万元建成以“建设大国防、实现中国梦”为主题的国防文化广场,吸引了党员群众、学生、退伍军人等团体参观学习。四是全力做好弱势群众救助。辛店镇党委政府提出“百企业包百户”活动后,朱明光同志积极响应,自2018年5月分开始,每月资助五保户朱华200元。在协调落实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后,积极帮助困难群众通过各种爱心协会争取社会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作为一名党员,朱明光同志时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胸怀大局又事无巨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和形象。作为一名退伍军人,朱明光同志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成绩,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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