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峰,襄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及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联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五个派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科(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工作。
1989.09--1991.07 襄樊市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91.08--1992.08 襄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1992.08--1995.05 襄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事员
1995.05--2000.01 襄樊市公安局办公室科员
(其间:1992.09--1995.07 省公安专科学校刑侦专业专科学习,
1996.09--1999.07 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习)
2000.01--2002.09 襄樊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科副科长(副科职)
2002.09--2010.09 襄樊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政治处主任、党委委员(正科职)
(其间:2002.05--2004.12 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
2010.09--2010.12 襄樊市法学会秘书长(正科级)
2010.12--2013.08 襄阳市法学会秘书长(正科级)
2013.08--2017.07 襄阳市法学会秘书长(副县级)
2017.07--2018.05 襄阳市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8.05--2022.04 襄阳市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其间:2018.06.04--2018.06.08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 襄阳市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专题研讨班)
2022.04-- 襄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