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华明,女,苗族,1977年12月出生,国家三级演员,咸丰县南剧传承保护中心副主任。他在南剧艺术的传承创新方面成绩斐然。1995年以来获得州级、省级、国家级多项奖励。2013年参加第三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女儿寨》获得优秀表演奖。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潘华明首届湖北省少数民族文化政府奖“优秀少数民族文艺作品表演者”。同年,潘华明荣获第十一届湖北戏剧牡丹花奖。
2024年吉林好人 2024年内蒙古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珠海好人 2024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4年湖南好人 第九届江苏省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