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福安,男,87岁,苗族,中共党员。咸丰县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
1952年入伍参加抗美援朝,1953年负伤回国,1955年复员回乡。曾在县民警队、城关公社、县公安局、县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过,1994年在县人大常委会退休。退休后的郑福安仍在发挥余热,多次为灾区捐款,为乡里捐钱,为教育捐资,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被写在他日记本里的那句“千幸福、万幸福,为人民服务最幸福”。
2024年荆楚楷模 2024年武汉楷模 2024年吉林好人 2024年内蒙古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珠海好人 2024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