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寿松,生前为宁海县前童镇竹林村村民。2019年7月21日16时,七宝村村民王某骑电瓶车带着10岁的儿子经过便桥时,不小心连人带车跌落河中,瞬间被冲出20余米外。正在附近的王寿松等4人听到呼喊,迅速奔向正在水中挣扎的王某父子,并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奋力施救。16时50分,王某父子安全救上岸,但施救者之一的王寿松因体力不支,不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23岁。2020年5月4日,共青团中央追授他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2020年11月,被浙江省政府追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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