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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陈士杰,男,1959年10月出生,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陈士杰同志作为一名转业军人,不改军人本色,干一行,爱一行,在驻所检察工作十年间,曾先后两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内勤,被扬州市院评为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荣立扬州市检察院三等功。同时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检察院无偿献血的团队,他十年如一日的进行着献血事业的奉献,献血量累计达6000毫升。

  陈士杰同志现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一名普通干警,作为一名转业军人,虽然角色变了,但军人本色未变,干一行,爱一行,曾先后两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内勤,被扬州市院评为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2013年两次被高邮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无偿献血先进个人;2015年被扬州市计生委、扬州市红十会表彰为扬州市无偿献血先进个人;2015年3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计委、中国红字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2012--201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2015年被扬州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2016年9月被评为高邮市第六届道德模范(高邮好人)。

  1994年8月,他从部队转业进了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人。在驻所检察工作中,他一干就是十年。他勤于思考,乐于学习,永不服输的拼劲,在检察工作中起到了作用,积累很多经验和好的做法,曾在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清风苑、扬州检察发表过多篇论文及宣传报道。他在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中,最为特出有影响的,先后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人、帮助一罪犯与女友注册登记结婚、依法监督监外执行罪犯建议收监执行5人,从中揪出抢劫杀人犯等等。2006年他在审查法院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时,发现周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30天,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经检察机关审查后作了不捕决定,被公安机关作了取保候审,补充侦查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法院对被侦查阶段的羁押30天未予折抵刑期,连周某自己也不知有其规定,他当即与法院取得联系,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定书予以纠正,杜绝了一起不公正的非法羁押的发生。2007年勾某因保险诈骗被判五年六个月,在等待上诉结果期间,其情绪低落,对其进行开导,经了解勾某有个女友,两人感情甚好,进所后生怕女友会因此抛弃自己,而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为了稳定其情绪,促使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其女友主动提出要与勾某进行注册登记结婚,对此他为其查找了大量的法律规定,没有禁止罪犯注册登记结婚的规定,后经检察院和看守所领导的同意,在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干警的监护下,履行了注册登记手续,此情形感动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并语重心长的说:“别人在这种情况下办的都是离婚证,而你们办的却是结婚证,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份啊”听了这话后,在场双方父母和乡亲们无不为之动容,泪流满面的勾某向在场人员表示:“非常感谢政府为我们按排这个特殊而又值得纪念的日子,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到监狱后我一定好好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受到了很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并撰写了宣传报道被检察日报正义网采用。2006年他在履行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督时,发现一名监外执行罪犯连续三年采取怀孕而或得三年的暂予监外执行的事实,报请分管领导和在上级业务机关指导下,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提出罪犯是采取怀孕的办法恶意逃避刑罚执行的情形,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因法律规定上的缺馅,法院并组织召开了由市人大、公安局、当地政府以及妇联、检察院均派员参加的听证会,得到与会的一致认同,法院依法作了收监决定。为此他还撰文被《检察日报》专版报道,引发了同仁及专家关注并讨论,都一致倾向于检察建议的意见。他针对法律规定上的缺馅发表,浅谈《刑事诉讼法》第214条情形之二规定上的缺位及完善的论文,被扬州检察和省院监所处采用。还有件是收监揪出了抢劫杀人犯:他在一次查阅行政拘留人员名单时,发现一个比较熟悉名字,疑似是一名监外执行罪犯,后通过查阅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系统,核对身份信息确为此人,该犯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有期徒刑三年缓五年,行政拘留时属在缓执行刑期间内,对照相关法律便启动了监督程序,向相关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相关法院的采纳,依法对其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其家中得知要服刑三年,便将其在家使用的骄车卖掉,在买卖过程中,所持有车辆手续均为假的,家中更不知此车为脏车,也急坏了家人,于是家人便在车中反复询找,最终找到了真实的原始车辆手续,是某出租公司的一辆出租车,家人便敢到该出租公司,要求对车辆行进变卖,该公司发现此车已经失踪多时而尚未侦破线索,便报案而发案,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综合多年来我市监外执行罪犯管理情况,2008年他还撰写了对我市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的统计分析被扬州检察采用,就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得到同仁们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经过军营的锻炼和在检察文化、志愿者活动的熏陶下,以及他家属从事儿童福利院工作常常献爱心的举动及比他年令大的同事仍在献血的影响下,他积极响应号召,参加了志愿者活动检察院无偿献血的团队,他十年如一日的进行着献血事业的奉献,他的献血量已累计达6000毫升。有无偿献血证4本15条记录,每次献血量都是400毫升,其中从2012年起,每半年献血一次。他已经把献血作为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献血能使他带来健康和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为了确保血液的质量,他一直在延续着部队的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几乎每天参加体育锻炼,在每次献血前七天都会“戒酒吃斋”,在每一次献血前的血检中均符合要求顺利通过。因为十多年来总是这样献血,家属这几年有些

  唠叨了:“你以为你还年轻啊年龄大了,不要献了”,他总是微笑地说:“没有事,比我大的还在献呢,人家是我看齐的榜样,我不是一样廷好吗”。他每次献血回到家后家属总是在问献了多少,他笑着说“没有献多少,就献了基本数”,家属为此还闹着要看看献血证,但他总是将献血证带回自己的办公室,家里人至今也没有见过他的献血证。家属见他献血后,工作、学习参加体育锻炼等一切如故,也就默许了。他平时虽然有些工作繁忙、是个老同志,但是只要组织发起献血号召,他总是率身垂范,第一个报名并第一个来到献血现场。他每年在坚持献血的同时,他还经常组织身边的同事一起去献血,每次献血前他都提前一周与身边同事和血站建立好联系,并将注意事项提醒到每一位献血的同事。每次献血前,大家都会收到他发来的“不要喝酒,不要熬夜,不要吃药,早餐要清淡,不要吃饱,献血后不要洗澡,注意保暖和休息”朴实而温馨的短信。他对初献者和关注献血的人们经常宣讲其好处:人体内的血液总量大约在4800毫升左右,一次献血200-400毫升,不足血液总量的10%,适量献血不会影响健康,再由献血还能刺激造血功能,促进新陈代谢,增加心生红细胞,有利于身体健康,能够预防、缓解高粘血症、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参加这样的活动确实很有意义,不仅能帮助有需要的人,也对自己健康有益,这样利己利人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有同志问他,你打算献到何时,他说:“遵照献血法的规定吧,献到退休”,在同志们以及他的积极组织和努力下,2013年高邮市人民检察院被扬州市表彰2010--2012年度无偿献血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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