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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生:泰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

  陈文生,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泰安市岱岳区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泰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陈文生同志1987年从基层公安机关调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先后担任助审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法院工作29年来,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纪律观念性强,工作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被评为“十佳审判长”,,2008年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司法为民显真情,公正司法扶正义

  该同志自1993年从事刑事审判多年来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特别是2007年担任刑一庭庭长以来,带领全庭干警顺利圆满完成了各项刑事审判任务,审理了诸多在本地区、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包括“1.04重大持枪杀人案”“赵西柏非法集资案”“原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郭伟时受贿案”等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刑一庭连续各年取得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工作中,该同志在在承担着繁重的管理职责的同时,率先垂范,带头办案,自担任庭长以来个人共审结刑事一、二审案件近二百件,在其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中做到依法、严谨、办案质量高、效果好;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设身处地地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排忧解难,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为民理念,多次收到当事人到法院赠送的锦旗。今年,陈文生同志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亲属强烈要求“杀人偿命”,并多次组织人员到中院上访。被害人有三个儿子且亲属均居住在泰城,如果不做好他们的工作,随时会聚众到中院闹访。而且该案发生在城区,群众关注度高且影响大,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引发群众对法院公正性的质疑。陈文生同志先做被告人亲属的工作,尽他们全力赔偿,同时做被害人三个儿子的工作,多次讲解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争取附带民事赔偿能够调解解决。因被害人的三个儿子意见不一致,多次调解未成。陈文生同志没有放弃,千方百计地做三人的工作,最后,被告人与被害人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到法院向陈文生同志赠送锦旗称赞“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他在承担管理职责并自已审理案件的同时,对于庭里其他干警承办的出现闹访、缠访问题或有类似苗头的案件,亲自带头直接面对当事人,耐心细致矛盾双方的调解工作,运用自己丰富的审判经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庭内的类似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地解决。庭里一位法官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亲属自持有较大的经济势力,明知被告人有投案、立功等情节,不可能判处死刑,为了给法院施加压力以达到他们的目的,多次以“杀人偿命”为由,聚众到法院闹访。刑一庭依法宣判后,被害人亲属又聚众到省法院闹访,省院后将本案发回重审。在重审期间,被害人亲属更加嚣张,多次雇佣数十人采取拉横幅、堵大门等方式向法院施压,并不顾案件承办人的耐心规劝。陈文生同志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次亲自接待被害人亲属,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工作,并旁听了庭审过程。但被害人亲属出尔反尔仍不断闹访,甚至冲到法院办公楼内。在此情况下,陈文生同志带领承办法院多次到被害人家属家中及被害人家属所在居委会、所在工作单位,全方位地进行调解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法释理,终于解开了被害人亲属思想上的疙瘩,并表示配合法院的工作。最终,宣判后,被害人亲属未再提出抗诉要求或到法院闹访,本案案结事了。

  任劳任怨讲奉献,尽职尽责为集体

  陈文生同志不论是在任审判员、副庭长还是庭长期间,都一直秉持学习的习惯,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特别注重两者的结合。难能可贵的是,该同志在不断提高自身的同时,对庭里的其他法官的审判工作方面积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团结带领全庭同志,勤勉敬业,无私奉献,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每次有新的刑事方面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出台,陈文生同志都主动召集全庭法官进行集体学习,并带头将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与实践结合提出自己的观点和问题供全庭法官进行讨论,以便加深大家的认识和理解。2013年最高法院提出了“司法文书上网公开”“电子卷宗扫描归档”的要求后,陈文生同志在对网络技术还不够熟练的情况下,经过认真学习,反复训练,在短时间内就掌握了相关操作技术,现在,他不但亲自将自己所承办案件的文书上网,建立电子卷宗,并且主动帮助其他法官进行相关工作。陈文生同志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吃苦,用不服输、不退缩的精神在全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庭法官创造了良好工作成绩。

  在生活和与同志的交往中,陈文生同志却是秉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从不在“名、利”上斤斤斤计较,对自己的付出不图回报,在单位里是公认的厚道人。面对庭里每年只增不减的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庭里的很多的法官都很难落实自己年内的休假计划,为保障庭里其了同志的休假,陈文生同志总是牺牲自己的休假时间主动帮助庭里其他法官完成一些工作,让其他法官能够安心休假。近十年来,陈文生同志没有休过一次年假。

  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源从自律来

  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陈文生同志在任刑一庭长以来采取各项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个人不掉队、队伍不出问题。不论是在庭务会议上还是在日常工作交往中,陈文生同志对庭室其他干警常说,刑事审判决定了罪犯的生命和人身自由,权力很大,这实际是刑事法官身上的重大责任,刑事审判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关卡,刑事法官更是处在风口浪尖,一不留神就有失足的危险,必须时刻警醒,不能在廉洁上出问题。在工作中,陈文生同志以身作责,始终坚持不开口子、不给面子、不留空子,不论是在工作岗位还是在个人生活方面均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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