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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星潭:昌邑市公安局奎聚派出所副所长

  付星潭,男,昌邑市柳疃人,1965年3月生,昌邑市公安局奎聚派出所副所长。

  整整35年,付星潭已从当年的“小付”变成了“老付”,却始终未离开公安工作的最基层。在每一个岗位上,他都以一颗炙热的心,默默耕耘,无怨无悔,书写着不平凡的业绩,先后六次荣获昌邑市委、市政府嘉奖,被潍坊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两次记个人三等功,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公安基层工作银盾荣誉奖”和“公安基层工作金盾荣誉奖”。

  “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愿意一辈子呆在离他们最近的地方!”

  1985年,刚参加工作的付星潭被分配到了昌邑县公安局流河派出所。该所位于昌邑城区东南部25公里,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面对毫无经验的工作和陌生的环境,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中。为此,他准备了两本笔记本,一本记录着案卷中未破案件的发案情况、当事人信息和进展情况,另一本就是走访记录。他在短时间内硬是靠着自行车和步行跑遍了流河乡的38个村庄,很快熟悉了辖区情况。多年下来,他攒了厚厚一摞笔记本,足足有几十本。凭着这些记录,为破获多起重大案件找到了重要线索。

  付星潭对工作严谨认真的态度,受到了局领导的关注。1990年,因工作需要,局里借调他到财务科帮助工作。在新的岗位上,他从最基本的业务知识学起,把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可在完成借调任务后,他却主动找到领导,请求继续回派出所工作。当时,领导和同事们很不理解,财务工作不需要没日没夜地接处警,不用为破案而冒受伤甚至牺牲的危险,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他为何还是执意回派出所工作呢?他说:他是农民的儿子,对朝作暮息的农民群众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愿意一辈子呆在离他们最近的地方。就这样,在同事的不解和领导的惋惜中,付星潭又从财务科来到了李家埠派出所,一干就是11年。

  “他心里总是装着群众,就是没有他自己!”

  1998年,付星潭在李家埠派出所负责户籍工作。那年夏天,酷暑难当,派出所院内的平房早已被火辣的太阳晒透。那天,来所里办理业务的群众格外多,把户籍室塞得满满当当,空气就像凝固了一样。看着越来越多的群众,付星潭主动将那台唯一的风扇搬到了业务台上,对着群众。他则冒着热浪依旧认真地接待着每一位群众,衣服早已被汗水浸透了。一位老大爷给孙子办完落户手续,满意地向付星潭竖起了大拇指……

  付星潭有腰伤的旧疾,一直隐瞒了多少年。2015年春节过后,他为了一起案件连续工作了好几天,突然腰疼得直不起来了。同事们赶紧陪他去医院作了检查。医生说,他的腰曾经受过伤,最近又旧伤发作,建议立即住院。但他只是让医生开了点药,就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后来,在所领导和同事们的再三追问下,付星潭才道出了实情。原来,在十几年前的一天凌晨,付星潭在出警途中,一辆大货车因驾驶员疏忽与出警车辆发生碰撞。付星潭伤到了颈部和腰部,当时觉得不很疼就没有声张。自此就落下了腰疼的毛病,常年靠带护腰和服药来缓解疼痛。如果不是在工作期间旧伤发作,他也许还会一直瞒下去。他的妻子说起丈夫的倔强,也是无可奈何:“他心里总是装着群众,就是没有他自己!”

  “人民警察要做有心人。”

  这是付星潭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对他整个从警生涯最好的注脚。多年来,付星潭总结出了做好公安工作的“五勤”“五心”工作法。五勤:就是脑勤、手勤、腿勤、眼勤、嘴勤;五心:就是细心、恒心、信心、决心、合心。30多年来,他就是凭着“五勤”“五心”的执着影响和带动着每一位同事,成为昌邑公安一线民警的行动标杆和精神支柱。

  2002年,李家埠乡合并到奎聚街道后,付星潭又来到奎聚派出所,凭借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过硬的业务水平,所领导让他担任法制员。每一份案卷里,除了办案程序材料外,还有对受害人、嫌疑人等的笔录,有的一本案卷几十份笔录、上百页的材料,这都需要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地审阅,一句话一句话地审核。有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处理,他经常一连几天住在所里。他说:“案卷审核决定着对每一起案子的公正处理。我们稍有差错,受损害的是当事群众的利益。”仅2016年一年,经他审核的案卷就达150多个。如果把案卷摞在一起,有2米多高、200多斤重。在付星潭的严格审核指导下,奎聚派出所的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执法办案“零”违纪和“零”投诉。

  一流的业绩,靠的是一流的队伍,一流的队伍关键在“带”。小高是参加工作两年多的年轻民警。自参加工作,就跟随付星潭工作,面对枯燥的一本本案卷,他曾经厌烦。付星潭以自身的经历鼓励他,干公安工作就要耐的寂寞,从案卷中学习。在他的带领下,经过两年的努力,小高的案卷质量在全局评分都在90分以上,很多案卷都是满分,还被局里评为执法质量标兵。说起付星潭,小高满是敬佩和自豪:“刚参加工作时,什么都不懂。付所长就手把手的教我,大到规范执法,小到警容着装,甚至连案卷中的标点符号等细节也不容半点马虎。” 2016年,奎聚派出所20名民警中有7名民警被昌邑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标兵”,3名民警被评为“处警标兵”,付星潭本人更是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优秀法制员”。

  有位哲人说过,“凡有胜利的地方,总有一面旗帜。”循着付星潭30余年的从警历程,我们听到的不是一句句豪言壮语,只是一份无言的忠诚和坚守。他说:“如果工作需要,我愿意在派出所一直干下去……”这不就是公安系统一面飘扬着的旗帜吗?(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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