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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罡:新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高罡,男,197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新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从警17年来,高罡同志扎根基层一线,始终牢记“破大案、追逃犯、惩恶扬善、保民平安”这一职责使命,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征程中,做出了基层刑侦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不畏艰难险阻,破大案追逃犯保平安

  近年来,高罡同志带领中队民警,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0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近1530名,其中刑事拘留817名,逮捕603名,维护了辖区9个乡镇街道70万居民的平安稳定。战斗在艰苦卓绝的刑侦一线,高罡同志身先士卒、勇挑重担,数度与死神擦肩而过。新泰市东都镇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牛某持刀致一死一重伤后潜逃。高罡带领民警布控抓捕,在一处果园的护林房内发现犯罪嫌疑人藏匿踪迹,为防止嫌疑人自杀,他果断冲进屋内,在狭小的空间里被嫌疑人黑暗中刺来的尖刀刺伤,刀尖触及胸肌,在幸运女神的眷顾下,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擒获,刑警高罡仅受了皮外伤。而从此,“拼命三郎”的美誉在刑警队不胫而走,高罡从此也总是出现在一个个急难险重的任务现场。

  群众利益至上,破小案惠民生解民忧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高罡的眼里,从来没有“小案子”这一说法。他常常对身边同志说,群众家中没了几袋粮食、丢了几只羊,在每年侦破数百起案件的刑警眼中,或许真的算不上大案子,但是放到任何一个普通百姓的家里,对于土里刨食的父老乡亲来说,真的就是“摊上大事”了,他们会为之心疼不已,如果这样的案子多了,破不了案、抓不住人、追不回赃,久而久之,群众就会对警察失去信心、对社会治安失去信心,进而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满怀深厚的群众感情,基于这种朴素而庄严的认识,高罡10几年如一日,奔波在“小案侦防”的路上,为了落实一起山羊被盗的案子,他常常不顾严寒酷暑,跋山涉水走访调查,有时一两个月不回家,“穷亲戚”遍布新泰乡村。在远离市区的边远农村绸布河,77岁的王大爷和老伴现在还在时常念叨那个帅小伙小高,说起10年前孙女的那个暑假,他仍然难掩内心的激动,那一年,儿子儿媳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双双亡故,留下小孙女跟老两口相依为命,争气的孙女考上了市一中,自己正想把辛辛苦苦喂养的5只山羊卖了钱给孙女交学费,却被小偷偷走了,王大爷险些喝了农药撒手人寰。是高罡,不仅把案子破了,还把2700元损失款追了回来,递到了他的手上。老人家不知道的是,损失款只有2000元,另外的700元,则是“小高”添上去的,而令老人家感动万分的是从那时起,小高成了家里的常客,成了王大爷在城里的亲戚。经过高罡等同志的共同努力,辖区盗窃案件大到五头牛、小到两只鸡,全部做到“三落实”,落实作案人、落实被盗物资、落实赃物去向,收到了严打的震慑效果。2014年,一中队辖区抢劫案件发案同比下降了34.3%,盗窃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了18.35%,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坚守公正廉洁,保持党员民警本色

  作为一名刑警,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高罡始终将其视为人民赋予的极大信任,是刑警侦查员恪守公平正义的唯一准则。高罡深知,作为中队长,直接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身后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人情网,稍有不慎,就会被“说情风”吹倒、被“金钱风”熏倒。去年春节,他的一位高中同学因亲戚牵涉一起聚众斗殴的案子被抓,找到高罡说情,一番寒暄之后,同学放下一个信封说,“咱外甥,是初犯,就不追究了吧”。被高罡拒绝后,同学甩下一句“有什么了不起”夺门而去。——失去朋友,的确是令人痛心的一件事,可是高罡丝毫没有后悔,他觉得这样的朋友不交也罢。他始终认为,手中的权利一丝一毫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亵渎。在自己首先做到不贪、不沾,不枉、不纵的同时,他通过自己经年累月的言传身教,引导中队侦查员,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为金钱所动,从而塑造了新泰刑警一中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

  在他的带领下,新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连年被评为市局先进单位,被授予了“省级青年文明号”。他本人也先后被授予“振兴泰安”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授予全省追逃先进个人、泰安市政法系统破案能手、全省优秀刑警中队长、泰安市“我最喜爱的十大爱民之星”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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