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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新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姜涛,男,汉族,1979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山东省济宁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2002年分配至新泰市公安局石莱派出所工作,2005年调入新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现任新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从警14年来,姜涛始终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守护一方百姓安宁,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奉献着青春和热血,成为新时期青年的杰出代表。

  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作为刑侦中队指导员,姜涛主抓中队政治、业务素质,他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使全体刑警队员激发了活力。同时,把刑警队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常抓不懈,使每名刑警队员的政治素质和侦查破案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历次刑警任职资格考试中,全体队员均一次性考试合格,中队连续二十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随着队伍素质的提高,刑警队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在全市开展的行风评活动中,中队连续5年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列市局前列。

  突出主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斗争中,姜涛冲锋在前带领中队民警拼搏奋战。近年来,共破获命案20余起,重特大案件100余起,2015年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40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00余人,抓获逃犯40余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有效的提升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在重特大案件侦破方面,成功破获了由泰安市局主要领导督办的“10.18持枪聚众斗殴案”、“金轩良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另外先后破获了“李长芳被杀案”、“林荣被杀案”、“巩灿瑞故意杀人案”、“王正武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命案要案,使现行命案要案破案率达100%。

  提高民警工作、生活质量,中队基础设施得到提升

  由于中队的办公楼比较陈旧,为适应新时期信息化工作的要求,提高民警办公环境和生活质量,姜涛积极协调各个单位、多方筹措资金对中队原有的电路、水管、及暖气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造,对办公室墙面与地面进行了装修,购置了办公桌等办公设备一宗,使得办公室能够整齐划一,在每间办公室、宿舍增添了空调,并为民警宿舍添置了新的实木床、衣柜及电视机,保证了民警有一个优越的休息生活空间。

  抓好载体,展现刑警风采,创建刑警品牌文化

  为贯彻落实警营文化建设,姜涛多次到优秀公安机关进行学习,并指导中队“三室、两院、一廊”建设,建成警营文化墙、警营文化长廊,通过图片、文字版面等形式宣传中队的荣誉及中队民警工作生活娱乐,通过典型实例、名言警句时刻提醒民警保持公平、公正、廉洁的心态,改变以往刑警队建设古板的形象,逐步形成具有刑侦中队风格的警营文化,在浓厚的警营文化氛围中提升民警思想境界,使民警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举办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集体活动,增进了民警间的感情,提高了中队队伍的凝聚力。

  姜涛抱着对公安事业充满热忱和忘我的献身精神,长期艰苦的工作磨练,不仅练就了他果敢、刚毅、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而且培养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公安事业,他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的放心,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树立了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更是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丰碑,为构建平安新泰、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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