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娥,男,1972年出生,山东曹县人,城建集团经济民警大队五中队经警小队长。2001年7月31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华普大厦工地上,卫生保洁员李长江下污水井疏通管道时,被硫化氢熏倒。正在值勤的王洪娥和炊事员唐前仲发现后,冲向出事的污水井。王洪娥立即跳入深达2米、直径仅有65厘米的井内,奋力把李长江托出井口,在唐前仲的协助下把李长江救出。但王洪娥因硫化氢中毒跌倒在井底。当其他人把王洪娥救出时,他已没有了呼吸,人们即将他送往医院抢救。目前,王洪娥病情稳定,正在治疗中。日前,共青团北京市委、首都文明办、市委城建工委、市建委、市外管办等五家联合授予王洪娥“北京市杰出外来务工青年”荣誉称号;东城区人民政府于2001年7月12日授予王洪娥“东城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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