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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孔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吴孔玉,女,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自2008年进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来,一步一个脚印,默默奉献在审判一线,一干就是15年,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资深法官,从2017年员额制改革至今结案1700余件,无一申诉信访、无一错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吴孔玉始终将人民放在心间,以人民的实际需求作为审判权行使的落点;始终坚持在每一份判决书中把大道理、小情怀向当事人讲通、讲透,给生命以温暖,为理想而躬行。在她审理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系列案中,她几次前往河南女子监狱与当事人诉清利弊,连监所工作人员都不禁赞叹:“我们在这里工作多年,也没见过这样一个案子跑这么多趟的法官。”最终促成案件和解,实质性化解纠纷。锻造高强本领,攻坚克难担重任。知识产权案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考核指标,2019以来案件类型日益复杂、数量大、任务重、审限短,她勇挑重担,在仅有一名书记员的情况下,采取合并审理、多案合并实地送达的方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亲自将每一份起诉状送到被告手中,坚持法律分是非,司法有温度,耐心释法、精准调解、适时速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无差别的法律服务。2019年至今,通过快立、快审、快执的模式,共审结知产案件600余件,实际审理天数不足35天,调撤率达53%,服判息诉率达95%,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她坚持于审判台外传递法律知识,在答疑释惑中弘扬法治精神,先后通过网络录播为社会公众讲解疫情期间的劳动合同问题,赴信阳军分区、990医院等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受到辖区民众和兄弟单位的广泛赞扬。勇于突破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为提升营商环境,在审判实践中探索知识产权全流程多手段打假,充分发挥执法司法协同作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2021年,音集协大批量、密集提起维权诉讼、增加起诉作品数量,致使KTV经营者信访情绪高涨。秉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她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KTV经营者的法治教育,引导其规范经营;针对著作权付费使用机制,引导KTV从业者加入音集协,避免二次被诉风险;巧用诉前调解,借助当地人办当地事,老乡见老乡,啥事都不慌的心理,庭前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强化自我约束,拒绝请托说情。随着一路成长,“糖衣炮弹”成为她面临的最大的危机,她始终严于律己,保持人民法官清廉底色,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在审理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时,上诉人千方百计秘密找到家中,提出只要胜诉就重金酬谢,被她当即回绝,她知道“一旦收了当事人的礼,就失了他们对公正的信心、对法律的敬畏”。从事审判工作十来年来,她从不越雷池一步,拒绝亲戚朋友的请托说情,社会活动越来越少,生活圈子越来越小,过着单位和家两点一线的简单生活,恰如2015年她所写的《江城子·女法官》中所述“民生挂怀,不将初心乱。誓解纷争化仇怨,平生志,终无憾”,她达偿所愿、甘之如饴。吴孔玉2020年被信阳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被中共信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被信阳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2022年,被信阳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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