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开火,男,1943年12月出生,弋阳县旭光乡洪山分场洪山村人。
何开火在退休后,义务为洪山分场公厕打扫,护路平地,疏通沟渠。经过村民讨论,给予每月100元报酬,可何开火仍然将这100元钱用于修桥护路。在2020年洪山分场发大水时,冲毁了一座石桥,此桥是村民务农上山的重要道路,影响百姓生产生活。何开火知道后第一时间自费购买水泥,在河里担沙子,搬石头,修好了桥,方便了村民的生活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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