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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符:东汉思想家

王符

  王符(85—163),字节信,号潜夫,安定郡临泾(今甘肃泾川北)人。从小好学,个性耿直,不合世俗,隐居著书,以救时弊,终生不仕。王符与当时名士马融、张衡等多有交往,与王充、仲长统称为后汉三贤。东汉著名的思想家。

  王符一生“讥当时失得,不欲彰显其名”,其代表作《潜夫论》,今存10卷36篇。

  在政治上,他主张统治者要选才、爱才、用才,反对奢侈腐败。认为社会祸乱根源在于统治者昏庸无能,把希望寄托于明君贤臣;同情、重视人民,强调“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人君之职,在于除害

  安民和举贤任能,纳谏兼听。提出贤臣应当不媚上欺下,不曲法损公,不结党营私。主张改革吏治,实行考绩、明选制度。王符以儒家思想为本,兼采法家观点。他认为,法律是人君驾驭人民,用来诛暴安良的,它是权力的体现,人君必须牢牢掌握;但治国不能专用法律。他说:“上圣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治民心”不是使用法律能够办到的,必须实行“德化”,使民相“亲爱”、“动思义”,不生“邪之心”,从而杜绝犯罪根源。所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他还指出,立法不可以惩罚为目的,“非以司(伺)民短而诛过误”,而应着眼于“劝善消罪”。他说:“夫立法之大要,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王符强调遵守法制的重要性,认为“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而法令能否施行的关键,在于人君能否与臣民共同遵守,“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在经济上,他提出以“农桑”为“富国之本”的主张,并对传统的“农本商末”观念提出异议,认为农工商各有本末之分,凡有利于社会和人民者即是本业,反之,则为末业。在哲学上,他肯定“气”是万物之源,强调人在社会实践和后天学习的重要性,提出了“虽有至圣,不生而知,虽有至材,不生而能”的进步思想。在文学上,他主张文章以载“教训”,要“遂道术而崇德义”,批评当时学者“好语虚无之事,争著华丽之文,以求见异于世”曰认为诗赋应“颂善丑之德,泄哀乐之情”,要“温雅以广文,兴喻以尽意”。王符在《潜夫论》中,把迷信行为跟当时权贵们侈靡的生活结合起来加以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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