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琳,女,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9月生,巴中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从事检察工作27年,她始终客观公正的办理每一件案件,办理的400多件案件,无瑕疵案件、更无错案。2016年至今,她任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创新性提出案件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出台《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该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认定为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创新项目,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曾获得“市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市检察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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