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7年起,先后任职:部队服役;转业待分配;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调查处理、生态现状评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型城市建设,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和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色金水”建设和创建森林城市等工作;负责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和对核与辐射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牵头负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郑纺机监测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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