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昌义,2015年6月被省委授予“百姓喜爱的好官”荣誉称号,同年被评为全省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起连续7年被市、县政府荣记二、三等功。2013年12月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向湛昌义同志学习的活动。同年,他被省文明委确定为“善行河北”活动先进典型。
自1993年国家劳动监察制度建立以来,湛昌义一直默默无闻从事劳动监察工作。20多年奋战在劳动监察一线,他经历了多起农民工以极端方式讨薪的案例。
湛昌义愿意耐心去倾听农民工的倾诉,他说:“我们的心可以变得足够强大,但绝不可以冷。”他满腔热忱地维护劳动者权益,处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216起,为11320多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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