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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济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成立于1994年,现为副县级建制单位,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侦办打击严重暴力、涉黑涉恶、传统“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拐卖等犯罪及逃犯缉捕,主导规划公安机关刑事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应用,为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等职责任务。支队在济宁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一手抓打击主业、一手抓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姿态,刑侦业务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多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特别是十大八以来,支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嘉奖9次,承担的省考市业务连续多年取得“优秀”等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续两年进入全省优秀行列,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位列全省第一名,支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干事创业好班子”,2021年3月,因工作成绩突出,山东省公安厅作出公示,济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及1名民警拟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3人, 个人二等功11人,三等功、嘉奖及全国、全省、全市各类专项行动、工作先进等表彰奖励100余人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局党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打击黑恶犯罪主力军作用,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强的责任担当、最实的工作举措,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打击战果均位居全省前列,中央督导组给予了“部署快、力度大、氛围浓、挂图作战效果好”的积极评价,省、市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高站位部署,组织推动坚强有力

  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系列部署要求作为第一任务,以“不同于一般性专项工作”的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推动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海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班子成员和警种部门的职责任务,确定11类打击重点,形成《实施方案》及配套机制,提出“三个一律”刚性要求,即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自上而下构建起“一把手”统领、全警参战、合力围剿黑恶势力的工作格局。全力谋划好三年专项斗争不同阶段的主动方向、重点任务、方法策略,先后召开专案部署会、政法联席会、工作推进会120余场次,建立健全组织推动、线索排查、破案攻坚、后勤保障等机制方案53件。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局领导分片督导、成员单位联系包保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穿透式、点穴式督导,实现对重点案件、重要线索联系包保的全覆盖,确保了专项斗争蹄疾步稳、纵深推进。2019年4月13日,市委书记傅明先到刑侦支队调研扫黑除恶工作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丰硕成果,整体成绩可圈可点,公安队伍风餐露宿、加班加点、不辞辛苦,展示出了担当作为、敢于亮剑的气势,为维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付出了艰辛努力。

  坚持多渠道摸排,打击战果显著提升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不动摇,将打击锋芒对准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痛恨的涉黑涉恶犯罪。构建“群众举报、上级督转、工作发现、警种挖掘、数据分析”五大线索摸排渠道,采取排查梳理、串并分析等方式,共摸排掌握线索4300余件。深入推进线索核查“清零”,坚持“清单推进、挂图作战、对账清零”,实行“一线索一专班”,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期限、包办结”的“三定一包”模式,将核查任务、核查责任落实到人,直至线索核查办结,全程压实“责任承包”。对市级以上督转线索,从全市抽调38名业务骨干,由刑侦支队班子成员带队,组建6个核查专班,全面开展异地核查,确保时间、任务、责任、结果“四落实”,推动省督转线索全部按期办结,线索核查工作模式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认可和积极推广。坚持“市级扫黑、县级除恶”工作要求,采用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确保各类专案快侦快破,案侦环节无缝衔接。对18起涉黑案件、52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全部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挂帅,建立由刑侦支队牵头,法制、技侦、网警、情报等多警种同步上案的专案组,做到专案专办、封闭办案。坚持抓捕、调查、审讯与打财断血并重,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清查追缴,共查扣涉案资产21.5亿元。组织侦办的赵书文、闫现攀2起涉黑洗钱犯罪案,被公安部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推介。

  坚持高标准谋划,机制建设日趋完善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检法、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联打联动,打好“整体战”。落实“大三长”“小三长”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建立侦查环节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机制,统一执法思想,提高诉讼效率。截至目前,我市已一审成功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恶势力团伙23个。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交、反馈机制,为摧毁“保护伞”全力提供支撑。全面梳理侦办的涉黑恶案件,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及相关配套机制,发出公安提示函50件,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实现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会同市金融监管局、市文化与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分别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构建起宣传、防范、打击、治理全流程体系,确保重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全方位保障,组织运行务实高效

  全力提升全市扫黑除恶整体水平,组织集中培训、“套路贷”视频培训,先后两批次组建60人的扫黑除恶专家库,组织专业队民警旁听庭审、专案侦办。组织送奖上门,激励担当作为。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整体推动和情况调度,对重点案件、线索实施挂图攻坚、销号督办、蹲点督导,推动疑难复杂案件侦办实现突破。坚持分门别类,细化台账,完善汇总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工作举措、线索核查、保障服务、战绩战果等专项斗争档案台账,顺利通过中央督导组、省委巡视组、省扫办特派督导等各项督导检查、“回头看”活动。

  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做到“黑恶必扫、命案必破、盗抢必打、电诈必反、逃犯必追、赃物必缴、现场必勘”,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公安刑侦铁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警主体责任,制定“三张清单”,层层压实了支队班子成员、各大队负责同志、民警三个层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打造“忠诚铸剑、丹心为民”党建品牌,弘扬“说了算、定了干、按期完”作风,推进刑侦工作上水平、党建质量上台阶。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活动,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教育民警时刻警醒和反思,让民警敬畏法律、敬畏纪律,筑牢了廉政安全防线。刑侦支队班子成员和支队民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以及处理、问责和整改情况,没有出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济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做好刑事犯罪打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心大局工作部署要求,树牢“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导向,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以各类专项打击行动为载体,坚决打好遏制犯罪组合拳,打牢基层基础支撑点,锻造高素质过硬刑侦铁军,推动刑侦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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