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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英: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南居委会居民

  马志英,女,41岁,回族,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南居委会居民。

  数十年来,马志英在先后两次下岗待业,四次大手术和经济贫困的重压下,以羸弱的身体和慈母般的爱心坚持救助了185名贫困和残疾儿童,其中76名考入区内外各大中专院校。目前,仍有65名儿童生活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马志英出生在宁夏海原县郑旗乡撒堡村,一个被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官员称为“最不适合人类居住的贫困地区”的地方。由于家境贫寒和旧思想观念影响,马志英高中毕业后就没能再上学。“上学”成为马志英最大的愿望。

  为了帮助贫困残疾儿童上学,从1997年起,马志英和丈夫搬进了年久失修、墙有裂缝的土坯房里居住,腾出家中最好的3间房子让贫困山区孩子们居住,水、电、燃料、住宿等费用全部免费,以此资助他们上学。她以顽强的毅力和纯朴的母爱向艰辛求学的孩子们奉献着无私的爱。

  对于残疾女孩杨丽丽来说,1997年9月1日是一个令她终生难忘的日子。当时本已考取海原第二中学的她,却因家里经济困难无法踏入校门。她吞下了安眠药,幸好被她姐姐及时发现,才保住了性命。后来在校门口她遇上了马志英。从此,她在马志英家一住就是6年,现在杨丽丽已是宁夏医学院的一名大学生了。

  8年来,马志英节衣缩食,去年用省下的钱又建起两间宽敞明亮的儿童书屋。生活上,马志英像亲妈妈一样问寒问暖,家里做点好吃的,她忘不了这些孩子;谁带的口粮没有了,她立即送去;孩子们没有了零用钱,她5元10元地接济;孩子们有个头痛脑热,她掏钱为她们买药治病。8年间,她为这些孩子支出水、电、燃料、医药及学杂费15万余元。

  马志英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母亲、全国关爱女孩十大新闻人物、中华慈善楷模奖,当选为首届感动宁夏十大人物,被评为宁夏自治区道德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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