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立华,男,1966年10月生,阜宁县三灶镇九灶村村民。2020年6月6日9时许,阜宁县阜城镇居民刘某驾车途经三灶镇九灶村时,倒车不慎冲入河中(深约2米、宽约10米)。车上4人均不会游泳,车辆逐渐下沉。正在附近的洪立华闻声后立即跳入河中,先帮助4人转移至逐渐下沉的车顶,后往返3次将刘某及两名小孩救到岸边,又找来木棍折回河中将刘某丈夫拉上岸。
2023年11月,被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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