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连民,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纪委监委院管理办公室职工,高级经济师。胡连民参加工作30多年来。始终坚守工作一线。按照“人本服务、超前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高标准、严要求提供后勤服务。30余年零投诉。在市纪委监委搬迁和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先进事迹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刊登。论文获市实用社会科学重点调研课题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机关后勤》2022年度理论研究成果优秀奖。
2024年4月,入选“2024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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