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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鑫,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家事少年纠纷解决中心主任,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4年3月,被授予“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她是一名扎根基层的人民法官,她用爱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天,她带领团队不断前行,她就是优秀青年法官——刘鑫。

  2011年研究生毕业进入荣昌法院工作以来,刘鑫先后在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家事少年审判庭工作。

  作为荣昌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负责人,刘鑫带领新团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勠力深化家少中心2.0版建设,她始终坚持柔性审判、温情调解,精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竭力打造独具荣昌特色的少年家事纠纷解决中心,构建“一站式”妇女儿童维权平台,2021年8月,荣昌法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为家庭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促进诉源治理工作,刘鑫带领团队制定方案,积极开展“百名法官进家庭”活动,组建诉前调解工作专班,加强家事案件上门立案、入户送达、现场调解、巡回审理、普法宣传等工作,邀请多元社会主体入户参与家事少年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切实打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最后一公里”。同时她还推动在家少中心家事调解室挂牌运行区婚调委驻院调解室,聘请法律知识深厚、调解经营丰富的调解员14名,规范调解员职能职责,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婚姻家庭纠纷特点的矛盾化解模式。截至目前,家少法庭诉前调解案件3060件,调解成功581件,家事纠纷类型化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为了让更多妇女儿童受益,她加强线上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录制重庆市电视台《法官来了》栏目数期,将自己办理的一个个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编写成一则则老人妇女孩子都听得懂的法律故事,利用重庆电视台法治栏目传遍整个重庆。她带领团队依托区妇联“巾帼大讲堂”,开展“梁姐讲法”15期,不断营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氛围。其撰写的案例《张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入选重庆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不仅如此,为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国家战略,她还积极推动加强成渝双城妇女儿童维权司法合作,联合四川省的5家基层法院开展交流座谈会,推动签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司法合作协议,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司法合作机制。为建立完善教职员工从业禁止跨域协作机制,推动联合四川毗邻6地基层法院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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