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春,男,1965年3月生,沛县安国镇孙圩子村村民。2020年5月6日17时许,沛县安国镇孙圩子村村民郑某不慎点燃了家门口的杨絮,火势迅速蔓延无法控制,很快引燃柴草垛并将危及附近民房,刘运春闻讯赶来,立即组织到场的村民取水救火。经40多分钟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刘运春因劳累过度,体力严重透支,不幸离世。
2023年11月,被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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