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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白:吉林市《人民日报》原社长

  李之白(1919年-1952年)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人。1945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在吉林市创刊后,任社长兼总编辑。他为报纸题写报头,撰写《本报发刊启事》,公开宣布:“《人民日报》是大家的报纸,他将是人民公开谈话的工具,为大家服务的”。针对国民党颠倒黑白的宣传,他撰写多篇社论,号召各界人民组织起来,争取国共合作,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并严厉批驳国共“双十协定”签字后国民党污蔑共产党的谣言。

  1946年1月,李之白调离人民日报社。

  1952年6月13日病逝于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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