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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罕: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乌日罕,女,蒙古族,1987年7月出生,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于2011年考录至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立案庭、行政庭工作,2012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3年考录至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处、案件管理处工作,2020年11月通过全区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现任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多年从事一线办案工作,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努力践行检察人员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勤学苦练 锻炼成长为“多面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刑事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专业性要求极高。作为一名85后的青年检察干警,乌日罕同志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激情和顽强拼搏的战斗作风,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为了提高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乌日罕同志及时学习领会党中央、最高检的政策文件,通过办案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又通过法律法规理论文章的学习,为办案提供坚实的支撑。为了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她始终保持着“初学者”的心态,慎重的对待每一起案件,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首畏尾。通过勤学苦练,逐步积累办案经验,业务能力得到快速提升。用于挑战,积极参加检察系统岗位练兵,参加2022年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并获得了“刑事检察业务能手”“优秀论文奖”等奖项。提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后,办案之余她积极参与协调普通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重点工作,主持牵头多项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的专项工作,加强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在对上对下业务工作推进中,协调沟通能力迅速提升,成长为刑事检察工作“多面手”。

  勇挑重担 精益求精做标兵

  乌日罕同志长期在办案一线,对待案件从不“挑肥拣瘦”、从不临阵退缩,勇挑重担,坚持多办案、办大案。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她都严格履行职责,做到深度介入、攻坚克难强证据,严审细查、分析梳理定罪则,精心准备、有理有据明指控。沉稳认真的办案态度、执着细腻的办案风格,使她所承办和协办的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乌日罕同志近三年办理了各类案件260余件300余人。办案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对所办案件均做到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办案中始终重视将党中央、最高检的各项政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紧跟最高检提出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求,提高办案的质效,尤其是今年办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均在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办结,较好的履行了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职能,在提高案件比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办案质量,保障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法治温度。例如为办理的李某某故意杀人案、高某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故意杀人案中的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联系本院的控申部门申请了司法救助,解决了被害人家属生活上的困难。积极响应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责和使命,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坚持罪行相适应等原则,实现政策指导与严格执法有机统一,尤其是在办理审查逮捕类案件时,做到宽严合法,于法有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扛起检察使命担当。办理的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闪电四号”骗取出口退税专案的漏犯,全案涉案税额204859941 .66元,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72张,票面合计10644.765960万元,税额1809.6106万元,涉及已退税额996.300828万元,为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本案还存在涉案的其他被告人已被判决的情形,所以办理此案过程中,通过认真审查卷中证据、听取侦查人员、税务人员及辩护人等人的意见,准确认定了此案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最终做到既追诉犯罪行为又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现本案判决已经生效。办理的王某某、柳某某、米某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米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经审查认为一审量刑畸轻,经过本院支持抗诉,二审判决改判被告人米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办理的薛某某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决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经审查系量刑畸轻,经过本院支持抗诉,二审判决改判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较好的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能。自觉把法律监督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通过对办理的案件的充分梳理分析,归纳总结案件的个性及共性特点,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两份,为检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从检十年,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因工作表现突出,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获嘉奖奖励,连续多年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被评为优秀。

  恪守信仰 敬业奉献展担当

  作为一名政法干警,乌日罕同志始终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颗赤子之心,甘心做一片绿叶、一颗水滴,踏实工作、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青春,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她能够始终在繁重的工作与人格的自我完善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无论刑检工作多苦多难,她总是坚守初心、保持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人民检察官的真谛。点滴之间,在工作中实现身心的自我完善,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在方寸公诉台上,以一名国家公诉人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知,捍卫着公平与正义。

  正因为有着坚定执着的理想信念,才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她质朴无华的精神、辛勤奉献的汗水,展现出绚烂的青春风采。从初出茅庐到迈过而立之年,似水流年,沧桑容颜,却也更加坚定了乌日罕同志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她将继续立足本职,坚守岗位,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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