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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飞: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晓飞

  张晓飞,女,汉族,1986年9月生,中共党员,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她多次被评为淄博市优秀公诉人,2019年入选山东省扫黑除恶专家人才,2022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荣获敬业奉献类“山东好人”、“淄博市最美检察官”等称号,2023年其家庭被评为淄博市文明家庭。

  从事检察工作14年,张晓飞一直战斗在指控犯罪的第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被誉为检察机关大案要案专业户,成为敢于吃苦、善于奉献,书写新时代检察官风采的典范。

  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张晓飞始终秉承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的理念,办案中慎之又慎,14年来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2018年,办理桓台县境内的第一起制造毒品的案件,面对“零口供”的困境、不退缩,不畏难,在受理案件后两周内,将自己钉在了电脑前,通过反复查阅卷宗材料,反复对比2000余条聊天记录,最终追诉贩卖毒品事实3笔,经审理,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意见,使有罪之人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以精湛务实的专业战斗在指控犯罪的最前沿。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2019年,张晓飞办理了桓台县第一件涉黑的杜某某等22人涉嫌放火罪、爆炸罪一案,人数众多,罪名纷杂,面对困难,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审查逮捕阶段,恰逢孩子生病,她不仅仅是一名检察官,还是三个孩子的妈妈,怎么办?一向自诩工作生活两不误的她异常痛苦,放下对孩子的愧疚,毅然开始扫黑除恶的奋斗历程,审查逮捕的高效办理为工作的后续开展奠定了基础。审查起诉阶段,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前做好开庭预案,发挥多媒体示证直接、形象的特点,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指控的犯罪事实得到法院全部认定。该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培训班做典型案例发言,该案出庭公诉意见书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公诉意见书。

  以细致细微的共情理念合理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张晓飞办理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案发时间系2017年,主犯均已在2017年判决,并足额偿付被害人损失,嫌疑人雷某某系案发两年后悔罪主动投案,具有明确的悔罪态度,虽已得到足额的赔偿,但被害人不依不饶,声称雷某某是伤害行为的实行者,是直接捅伤他的人,他心理上不能接受对其自首、认罪和从轻处理的认定,要求从严处理。张晓飞经严格审查后,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雷某某无预谋,系一时冲动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在家属的劝解下,案发两年后能够主动从外地返回桓台投案,主观恶性小、悔罪程度较高,其本身系外来农民工,赔偿能力较差,张晓飞积极联系其辩护人了解到其投案前已经找到工作且表现良好,该案具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张晓飞多访奔走分析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嫌疑人获得从轻和重新开始人生的机会。

  以母亲般的爱心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12月,受院领导的指派,张晓飞兼职专办未成年人案件。她办理桑某某涉嫌疫情期间诈骗罪案件,依法从严重判,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疫情期间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办理宋某某等人组织、强迫幼女未成年人卖淫案件,张晓飞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前介入,监督性侵未成年立案3件,其中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主犯宋某某被定格判处有期徒刑25年,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面对遭受监护侵害,躺在手术室急需救助的女孩,张晓飞积极作为,主动帮助受困未成年人走出困境,促成司法救助,给予生活照顾,联系其他亲属帮助其生活安置,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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